FinTech要起锚 法例要跟上FinTech要起锚 法例要
马来西亚的法例领先亚太区,较早前为群众集资开绿灯,创业公司可接受每捐款者最多 3,000 马币。「新加坡亦有打算为此立法,惟香港未有动静。群众集资可推动创业公司的发展,千万不要让香港就此落后于亚洲。」
莫乃光认为特区政府就立法一事,处处要参考外国,为何香港不可先行?
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主持小组讨论时直指特区政府现在非常敏感,事事都要小心谨慎,感觉上不太愿意尽快为金融科技立法规管。「特区政府每次立法,都要参考外国做法,变相迟了别人一步。为何香港法例不可较别国先行?」
香港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Douglas Arner 表示,即使特区政府要立法规管金融科技,亦应该有全面的法律框架。「不要再以头痛医头的方式立法,最终可能因为一条法例,要改动更多法例配合。立法时以全面的法律框架考虑,可预留弹性,配合业界发展。」